本网讯:日前,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我院申请的建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报请建设部批准我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根据《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我院取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后可承揽:“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一级甲等及以下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其他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取得对我院在环保工程特别是电力工程烟气脱硫领域的市场拓展和规范化管理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在突出设计院人才优势、管理优势与专业门类齐全优势的前提下,对于院内设计与工程管理、人员素质与深化服务的有效整合,从而更好地服务广大业主、加强行业内兄弟关联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00六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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