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至15日,我院协调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专家对烟台清泉机组寿命延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
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隶属于山东清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莱山区滨海工业园海霸路66号,占地面积320亩,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公司目前发电总装机规模9炉3机,分别为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12MW抽凝机组+1×12MW背压机组、1×58MW热水锅炉、1×1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2×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30MW背压机组和1×116MW热水锅炉。
本次延期安全性评价针对公司1#抽凝机组。
7月14日上午九点组织召开检查评审工作首次会议。会议上烟台清泉实业领导致欢迎词,介绍电厂主要参会领导并介绍电厂基本情况;专家组组长介绍专家组成员、评审流程并作公正性声明,接受安全告知。
评审期间专家组根据《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针对电厂安全管理、电气、锅炉、热控、作业安全、汽机、化学等专业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本次评审历时两天,专家组于7月15日下午对检查内容进行专家组内审会议,撰写总报告初稿,形成评审结论并召开检查评审工作末次会议,向烟台清泉实业领导通报问题与评审结果,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烟台清泉实业领导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与评审结果做出工作计划并立刻整改。至此,烟台清泉1#机组寿命延期安全性评价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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