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细内容2026年5月26日,根据院培训学习计划安排,总工办组织电气、控制专业部分技术人员开展了电气、消防相关通用规范专题培训学习。本次会议以设计及图审中经常遇到的情况为例,重点学习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同时结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等通规,系统梳理了当前设计工作中的关键技术要点,旨在提升设计合规性与工程安全性。

与会技术人员围绕以下主要内容进行了学习及研讨:
1、电气装置用房设计
依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第3.2.1的6条规定,要求对变电所布置的设计提出明确的规范标准,例如第2条“当成排布置的电气装置长度大于6m时,电气装置后面的通道应至少设置两个出口;当低压电气装置后面通道的两个出口之间距离大于15m时,尚应增加出口”,以及第4条提到“相邻高压电气装置室之间设置门时,应能双向开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相比以往的规范变动较大,该规范作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废止了多部旧规范的相关强制性条文,这些规范标准的细节问题是专业人员需要熟悉的。
2、电气照明系统设计
根据以往的设计经验,需要强调关于电气照明系统的设计细节,例如,依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4.5.3,明确要求“室外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埋地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水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8”,在实际的设计中,根据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51309相关要求,当消防应急灯具为室外安装或地面安装时,需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的灯具;2024版新国标进一步明确,室内地面安装的消防应急灯具也要求达到IP67防护等级。
3、公共安全系统设计
依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第5.3第1条,要求“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应采用联动/连锁控制方式,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动装置”,实际工作中,通常将手动控制装置设置于消防控制柜,以此满足规范要求。
4、室内布线设计
依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6.2的内容,线缆布置需区分室内干燥场所与潮湿场所,不同场所对应的规范要求有所差异。
此次专题学习是对规范条文的解读,通过案例剖析、规范对照、经验互通,进一步统一了执行标准、强化了安全意识,有效推动设计工作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业竞争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