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聚化燃料试烧专项调研,共探热电企业减煤降碳新路径
2026年8月10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推荐聚化燃料试点企业的通知》,拟在全省范围内选取部分燃煤电厂、燃煤锅炉企业开展聚化燃料掺烧应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新技术、新材料在减煤降碳方面的作用。聚化燃料是以赤泥、铁尾矿等工业废弃物为原料,经18种成分配比混合,形态类似煤粉,属于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该燃料核心反应具备“双热源耦合放热、燃烧效能更优;自催化自持反应,可持续性强;固相扩散控速,反应规律可控;链式逐级推进,反应连续性好”的典型特征,实际热值约为5500kcal/kg,掺烧适配具有宽泛性,对市场主流绝大多数动力煤均能稳定适配,可实现明显减煤降碳效果。
通知下发后,我院作为本项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院领导高度重视,刘博院长带领聚化燃料技术团队走访省内热电企业二十多家,开展聚化燃料掺烧试烧专项调研,旨在通过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减煤降碳经验。系列走访调研中,技术团队了解了企业机组配置、煤质参数信息以及运行和环保排放方面的情况,向企业详细介绍了聚化燃料技术背景与应用进展,说明了聚化燃料的核心优势,该燃料热值可达5000kcal/kg以上,具备减煤、降碳、节能、增效四大优势。现有试验数据表明,掺烧聚化燃料可实现约5.5%的节能效果,且该燃料自带固硫作用,可使锅炉出口二氧化硫含量降低约14%,本次试点掺烧比例控制在5%,最高掺烧比例不超过10%,无需对现有锅炉进行改造。技术团队对聚化燃料与污泥掺烧的差异对比、磨煤机适配、燃烧工况、脱硫系统以及输煤掺混等技术细节进行了答疑,就掺烧的的经济性进行了讨论,并前往电厂煤场、掺混作业区开展了实地考察。经本次调研后对掺烧试点企业,我院将提供试烧技术方案编制、人员培训、试运行跟踪、云平台数据监控、验证报告出具等核心服务,与供货方、试点企业共同推进好本项工作的开展。

本次聚化燃料掺烧试点工作,是新技术、新材料在减煤降碳应用方面的一条新路径,为后续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为我省的减煤降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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