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热电设计院

我国十大节能工程形成节能3.4亿吨标煤能力

时间:2011-10-11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累计形成节能3.4亿吨标准煤的能力,超出节能2.4亿吨标准煤的预计目标。

    设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是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目标的一项重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内容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十一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80多亿元、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20多亿元,共支持5200多个重点节能工程项目。

    发展改革委表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大幅度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2010年与2005年相比,火电供电煤耗由370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到333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10%;吨钢综合能耗由694千克标准煤降到605千克标准煤,下降12.8%;水泥综合能耗下降24.6%;乙烯综合能耗下降11.6%;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14.3%。

    同期,先进节能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我国钢铁行业干熄焦技术普及率由不足30%提高到80%以上,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回收发电技术由开始起步提高到55%,烧碱行业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由29.5%提高到84.3%,新型阴极铝电解槽、高压变频、稀土永磁电机、等离子无油点火等一大批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得到普遍应用。

    受益于政府支持,我国高效照明产品、家用电器、电机、新型节能墙材等节能设备和产品的市场规模得到大幅提升,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和制造水平显著提高。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取得积极进展
——“十一五”节能减排回顾之三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是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目标的一项重要的工程技术措施,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
    “十一五”期间,国家制定发布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中央和省级地方财政都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改造实行投资补助和财政奖励,有力推动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共形成节能能力3.4亿吨标准煤。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80多亿元、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20多亿元,共支持了5200多个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形成节能能力1.6亿吨标准煤。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大幅度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2010年与2005年相比,火电供电煤耗由370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到333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了10.0%;吨钢综合能耗由694千克标准煤降到605千克标准煤,下降了12.8%;水泥综合能耗下降了24.6%;乙烯综合能耗下降了11.6%;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了14.3%。
    二是促进了先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2010年与2005年相比,钢铁行业干熄焦技术普及率由不足30%提高到80%以上,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回收发电技术由开始起步提高到55%,烧碱行业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由29.5%提高到84.3%。新型阴极铝电解槽、高压变频、稀土永磁电机、等离子无油点火等一大批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得到普遍应用。
    三是促进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我国高效照明产品、家用电器、电机、新型节能墙材等节能设备和产品的市场规模得到大幅度提升,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和制造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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